神州网山西讯:(通讯员 王唯 李旅) 12月16日,吕梁市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路查时,查获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。
15时23分,城区中队在下关线路查时,一辆车牌号为晋JF5***小型轿车缓缓驶来,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机动车相关证件时,隐约闻到其车内有酒味,民警立即将驾驶员路某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核查,经酒精测试仪检测,路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、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,《山西省实施办法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路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,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,记12分的行政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