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警到达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,发现小车上只有刘某一人,刘某谎称车不是他开的,是一个叫“高松”的人开的,可是刘某口中的这个“高松”并不在现场,刘某说可能去找清障车了。
随即民警现场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显示为126mg/100ml,若是刘某驾车的话,刘某将涉嫌醉驾。根据规定,民警随即将刘某带至平定县人民医院采集血样,对其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,结果显示高达139mg/100ml。
在去医院途中,刘某说了实话,承认是他开的车,车上就他一个人,并没有一个叫“高松”的人和他同车。
刘某称,他于昨晚和几个工友在太原一个工地上吃饭时喝的白酒,饭后大概22时左右上的高速,准备去北京密云区希望能赶上第二天的工程款结算,可没想到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左前轮突然爆胎无法继续前行,他只好把车停靠在路边,因为感觉太困,他就躺在后排座椅上睡大觉,打算等天亮了再联系清障车拖车,直至早上6点多被路政巡逻人员发现后报警。
最终,民警依法将该案件移交至高速六支队重案队处理,等待刘某的将是六个月以内的刑事处罚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,同时禁驾五年!